旅游投诉小常识
[摘要]在旅行过程中,当游客朋友们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时,可以通过投诉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个时候了解旅游投诉小常识就很有必要了。
出门旅游,就是要放松心情,享受亲近自然的乐趣。但是并非所有的旅途都能那么顺畅,在旅行过程中,当游客朋友们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时该怎么进行旅游投诉呢?
一、如何提防旅游业名不符实的欺诈行为?
最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实际上是半包价旅游,即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谓的“全包旅游”还要游客自付游览门票,自付某一顿饭钱,或是自付机场建设费等等。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以便出现欺诈行为后到有关部门投诉。
二、怎样实施旅游投诉?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为了保护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
投诉是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的一种现象。当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管理部门或各地旅游局提出投诉。 旅游者注意:投诉时应有相关证据,比如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