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请游客自行保管好个自的随身物品;
2、由于部分行程原因,早餐为酒店打包早餐;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因季节性原因(遇大雨、暴雨、 雾霾、洪水、地震、)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客当天返程延误,我社可协助客人安排住宿(住宿费用客人自理),所造成的火车票以及飞机票的损失与我社无关;
4、以上价格为折扣打包价格,不产生不退、散客不提供发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出行前一天22:00前,您将收到出团通知短信或导游的确认电话,敬请留意,保持电话畅通;
6、在本次行程中规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内,您可自由安排活动内容和消费项目,将无导游随行,请随身携带好通讯工具和导游联系方式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相关政府、警务、救援等机构或本团导游求助;
7、每一段行程结束后,请在当地如实填写旅游质量意见表,质量意见表是投诉的最终依据,请您据实填写。行程中导游有任何违反合同之处,请游客坚决抵制,并及时反馈,争取将您的损失降至最低,若当时因协商不成而拒绝乘车、登机产生的一切损失均请游客自理;如果您对接待持有异议并有投诉意向,请于第一时间告知我公司人员,争取能及时解决您的问题;同时,意见反馈表作为我公司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真实体现您的宝贵意见。行程中无反馈,回程后投诉,无确实凭据(未填写《质量反馈表》),否则旅行社将不予受理。有效的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10天内有效。
8、甲方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
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9、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① 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不听导游劝解擅自离团或者脱团者,已产生相关费用我社一律不予退还团款
② 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③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④ 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情况下,文明出行,做个有公德心旅游人。
⑤ 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⑥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请客人按酒店要求,用身份证实名登记入住并自行缴纳入住押金。市区内如遇单男单女请自行补房差或我们为您安排三人间(部分酒店没有三人间)客人如不接受拼房或三人间,请现付单房差;
11、请游客务必注意自身安全,贵重物品随身带!!不要将贵重物品滞留在酒店或旅游车内!
12、请游客在当地购物时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建议在当地购物时要开具发票。
13、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务必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
14、新法规明确规定:请游客报名时付清全额团费,我社确认收款后方可进行后续接待服务工作,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