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 |
1本 |
1份 |
A.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B.重庆领区:护照签发地在四川、云南、贵州、重庆
C.如果护照签发地不在这个领区,可提供这个领区所辖省市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还需提供旧暂住证),到该领区办理。 |
2.照片 |
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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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寸白底彩色近照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3.个人资料 |
1份 |
1份 |
A.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
4.日方邀请函
(必须遵循样板) |
1份 |
1份 |
1. 身元保证书(身元保证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独立法人章)
2. 招聘理由书(招聘理由书必须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独立法人章)
3. 停留日程表(其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接待人及住宿地址要留电话号码)
4. 申请人名单(多个人同行时需提供) |
5.日方邀请公司资料(任选一项)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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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邀请人(担保人)为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社团时提供登记簿誊本 发行后3个月以内(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可以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簿誊本。
B.邀请人(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原件。(可理解为营业执照公证书,须不早于3个月前签发的)
C.邀请人(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提供企业,团体的概况说明书。
D.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邀请单位的概要资料
E.邀请人(担保人)为大学教授、或准教授,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所的课长以上的人员并因文化交流目的邀请时提供在职证明. |
6.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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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仅限申请者所属单位为中外合资企业时提交) |
7.中方在职证明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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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职证明原件,必须用公司信笺纸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时间,月薪,此行的目的/逗留天数等.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B.2张名片。 |
8.申请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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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