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 照 |
1本 |
1份 |
A.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B.重庆领区:护照签发地在四川、云南、贵州、重庆
C.如果护照签发地不在这个领区,可提供这个领区所辖省市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
2.照 片 |
1张 |
|
1.两寸白底彩色近照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3.日方邀请资料 |
1份 |
1份 |
1. 招聘理由书(应由邀请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填写(例如:在日本的子女邀请父母时由在日子女填写);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2. 停留行程表(其中行程表安排必须有效)
注:必须遵循样板,由日方担保人做成(在日亲属、朋友必须持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才可以做为担保人。) |
4.日方身元保证人资料 |
1份 |
|
1.当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元保证书(身元保证人或邀请人与签证申请人有姻戚关系时,如附户籍誊本则更便于审查)
[2]表明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之一):
a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b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均必须记载有年总收入的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发行后3个月以内)
[4]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2.当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身元保证书
[2]表明身元保证能力的材料(下列材料中之一):
a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
b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
(注)均必须记载有年总收入的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3]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3个月以内)
[4]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
5.邀请人资料(只限邀请人和担保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 |
|
|
1.邀请人为日本人时
[1]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发行后3个月以内)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说明工作情况的文件
[3]户籍誊本
2.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1]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后3个月以内的)
[2]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若是留学生时,需提交在学证明书) |
6.双方关系的证明 |
1份 |
|
A.能证明与在日亲属间关系的亲属公证书(只限探亲时提交)
B.能证明申请人及担保人之间朋友关系的资料,如合影、信件等(只限访友时提交) |
7.个人资料 |
1份 |
1份 |
A.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 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夫妻同行)。 |
8.申请表 |
1份 |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